【逃犯條例】港府月初再聯絡台方 李家超強調移交嚴格把關

李家超強調政府將為移交逃犯嚴格把關 。

星島日報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台灣曾於去年3月至12月三次致函港府,要求就台灣殺人案提供司法協助及將疑犯送交台灣接受審訊,港方本月初亦再次聯絡台方,表示希望盡早就案件進行溝通,如修例通過,港府便有法律基礎與台灣落實以個案形式處理。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質疑,政府修例是「暗渡陳倉」及「別有用心」,只為向內地移交逃犯,如果通過修例,將不需要《基本法》23條,屆時可用內地法律整治有關人士。 他又質疑,修訂《逃犯條例》起因與台灣殺人案有關,但政府將移交逃犯適用範圍,擴展至全球百多個國家。他舉例如北韓涵蓋在移交逃犯適用範圍,認為國際社會例如包括美國、歐盟、台灣,都認為當地的旅客、國民,受到人身很大安全威脅。 李家超不同意散播恐懼的說法,重申政府首先把關,然後法庭才按逃犯條例的程序及法律保障,去作公開聆訊。李家超澄清,修訂《逃犯條例》是處理兩個現實問題,包括台灣殺人案及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又指台灣殺人案有時間性,要盡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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