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讚內地司法愈趨公正 梁美芬引孟晚舟案:各國都有不公平審訊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從修訂《逃犯條例》剔除9項涉經濟罪行類別,引渡條件由原建議判監1年以上罪行提高至3年。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不認同有關做法傾斜商界,亦不同意剔除9罪屬政治考慮,強調商業對香港的生存非常重要,而且修例也是政府為了保障人們生命財產。 梁美芬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修例有必要和迫切性,更指過去22年來自己一直主張香港須制定逃犯移交安排。她又說,以台灣殺人案為例,若事件中的疑犯最後不用負上任何刑責,未來不少罪犯可能「有樣學樣」。 她認為修訂《逃犯條例》剔除9罪不屬政治考慮,呼籲社會不應認為剔除某些罪行就代表傾斜某一界別。她又提到,內地過去20年來雖然有些審訊的確做得不好,但整體而言司法公正和透明度都進步很多,認為無須太擔憂內地司法是否公正的問題。她又引華為孟晚舟案為例,指該案「非常不公平」,稱世界各國某程度都有不公平審訊。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在同一節目上表示,雖然商界成功爭取剔除9罪,不過仍有一些罪行,如賄賂、貪污等未被剔除,形容商界是「贏粒糖輸間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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