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就《頭條新聞》司法覆核案上訴

【Now新聞台】通訊局早前裁定港台《頭條新聞》其中一集辱警及發出警告,港台工會及記協的司法覆核部分勝訴,通訊局再提出上訴。

記協主席陳朗昇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通訊局一方在庭上爭議 ,《頭條新聞》作為個人意見節目,應該遵從《電視節目守則》 ,指節目有關疫情時口罩短缺的演繹,會令市民以為警方有特權囤積口罩,而節目主持身穿警察制服,從垃圾桶現身,是侮辱警隊。

法官質疑侮辱有很多方面,是否不論甚麼行為,只要針對警察身份就已經等同侮辱,通訊局認同這個說法,又指節目內容,加上當時社會氣氛會令觀眾對警方有不好觀感,而節目牽涉時事,應更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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