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0年經驗童樂居幼兒工作者承認虐兒判囚27個月

逾30年經驗童樂居幼兒工作者承認虐兒判囚27個月

童樂居一名有逾30年工作經驗的56歲前幼兒工作員,向多名幼童施襲,早前承認11項虐兒罪,今日在區域法院判處入獄27個月。 案情指,被告陳麗娟在2021年11月至12月,將一名3歲男童拖行及拋到地上,又捉住他雙肩前後搖晃,以及用膝壓向男童大腿,把他按在地墊上。 另外,被告在同年12月向一名兩歲男童施襲逾10次,包括將他拋到地上、箍住他頭部再猛烈搖晃、掌摑、抓頭髮,反覆將水樽撞向男童口部,令他後腦撞到混凝土牆數次,又曾經踩住男童右臂,把他按在地上約20秒。 被告亦曾從後拉一名男童的衣領,將他推到地墊,以及用書拍打一名2歲女童的面部,令她頭部及上身撞到櫃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