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修例優化鄉郊選舉安排 將與其他公開選舉看齊

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下兩條修訂規例,將於星期五刊憲,優化鄉郊代表選舉中的選舉及選民登記安排,令到其選舉安排與其他公開選舉一樣。 選管會發言人說,當中的修訂包括,優化查閱和編製選民登記冊的工作;延伸提交住址證明的要求至居民代表選舉及街坊代表選舉的選民新登記申請;修訂選民登記的限期;修訂披露個人資料的要求。 另外,修訂亦容許民政事務總署設立投票兼點票站;准許在鄉郊代表選舉中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賦權票站主任為有需要的選民設特別隊伍;以及賦權民政事務總署署長,要求收取政府補助的學校及非政府機構借出其物業,以供設立投票站及點票站。 有關修訂將於下星期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視乎立法會的審議結果,將於明年1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