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任何廣播機構都不應散播仇恨情緒

通訊事務管理局就香港電台其中一集《頭條新聞》向港台發出警告後,港台向感到被冒犯的警察道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港台作出道歉和跟進,是港台必須做的事。 被問到日後港台是否不能再製作嘲諷節目,警隊是否一條不可逾越的界線,邱騰華說,不是哪個對象受到侮辱的問題,而是任何廣播機構都不應散播仇恨情緒,這把尺適用於所有廣播機構。他又說,節目需要有事實根據及基於真確的資料,這是任何廣播機構都必須確守,否則就有負觀眾期望。 被問到廣播處長是否需要就事件提早離任或受到處分,邱騰華說,政府對所有公務員、部門首長和各職級人士,都有一套人事管理制度,會以公平、公正的手法處理,廣播處長作為港台的總編輯,在港台約章下有特定的角色,需要以負責任的態度,正確地處理事件引伸的問題和社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