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湘紅顏知己唐錦馨傳入稟 要求律師勿泄露「愛的禮物」資料

郭炳湘紅顏知己唐錦馨傳入稟 要求律師勿泄露「愛的禮物」資料
新鴻基地產(0016)前主席﹑去年10月已離世的郭炳湘,其紅顏知己唐錦馨(Ida)日前透過一家BVI公司,入稟一名為鍾廉同律師,要求對方將受到郭炳湘委託﹑持有陽明山莊一個豪宅單位的「華新發展有限公司」50%股份。據《頭條日報》報道,唐錦馨視該豪宅單位為郭炳湘生前餽贈的「愛的禮物」,又指出今次興訟,或成為與郭炳湘太太李天穎爭奪資產的頭炮。原告今年3月入稟根據法庭資料,該訴訟以高院雜項的方式入稟,原告裕能有限公司,是一間在英屬處女島註冊的公司,被告為鍾廉同。這案於今年3月5日入稟高等法院,文件顯示,原告要求法庭頒令,要求被告根據原告的指示,委任兩名「華新發展有限公司」的董事入原告公司,而該兩名董事為原告屬意的人選。案件將於6月在高院提訊此外,原告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未得原告的同意下,向第三者披露被告因任「華新發展有限公司」股權受託人而所得的資料和文件。根據司法機構的網頁,案件已排期於本年6月5日處理。根據公司查冊資料,「華新發展有限公司」是一間香港註冊的公司,現有兩名股東,分別為裕能有限公司和鍾廉同,兩人各持1股,而華新發展,則持有大潭陽明山莊6座2樓一單位。涉案單位實用面積達2100平方呎報道指出入稟的BVI公司Fortune Aces Ltd,由郭炳湘生前成立並為股東,唐錦馨為該BVI公司董事。至於鍾廉同為執業律師,郭炳湘生前與他相熟,又指出郭炳湘生前透過相熟律師,以信託形式購入有關單位,單位由華新發展持有。其中1股或50%股權,由BVI持有,而另1股則由鍾廉同以信託身份持有。出資購入有關單位者為郭炳湘。郭炳湘在去年10月20日離世後,報道指出李天穎曾委派律師嚴查郭炳湘在香港及離岸私人公司資料,發現郭炳湘曾在私人戶口提取4,000萬元,購入陽明山莊1個實用面積為2,100平方呎的豪宅單位,並由華新發展持有。李天穎發信予唐錦馨,要求對方交出相關資料及物業。報道又指出Fortune Aces Ltd入稟,要求鍾廉同按指示,同意委任兩名華新發展董事,及禁止鍾廉同在未經Fortune Aces Ltd同意或許可,將華新發展股權受託人得到的公司資料,向第三方泄露。該單位於2017年售予原告公司資料顯示,該單位於2004年4月由「華新發展有限公司」(Wah Sun Development Ltd )以1800百萬港元購入,單位股權一直由一對潘氏夫婦擁有。及至2017年6月7日,潘氏夫婦將股權轉讓予鍾廉同及裕能有限公司(Fortune Aces Limited)。而同時間,潘氏夫婦亦辭任公司董事,由姚志偉接任董事。姚為華新發展的唯一董事,他亦是帝國集團執行董事。物業交易以公司賣股權方式進行由於上述陽明山莊單位的買賣,以買賣華新發展的股權進行,可以節省數百萬元的印花稅。另外裕能有限公司屬離岸公司,第三方不能查閱股東及董事身份,故外界一直不知單位與郭炳湘有關。案件編號:HCMP306/2019點擊瀏覽《香港01》更多內容和圖集 你可能感興趣: 【回顧2018】當你見到天上星星 細數2018年離我們而去的香港名人 郭炳湘長子郭基俊任非執董 新地:近期已積極參與北角新酒店業務

新鴻基地產(0016)前主席﹑去年10月已離世的郭炳湘,其紅顏知己唐錦馨(Ida)日前透過一家BVI公司,入稟一名為鍾廉同律師,要求對方將受到郭炳湘委託﹑持有陽明山莊一個豪宅單位的「華新發展有限公司」50%股份。

據《頭條日報》報道,唐錦馨視該豪宅單位為郭炳湘生前餽贈的「愛的禮物」,又指出今次興訟,或成為與郭炳湘太太李天穎爭奪資產的頭炮。

原告今年3月入稟

根據法庭資料,該訴訟以高院雜項的方式入稟,原告裕能有限公司,是一間在英屬處女島註冊的公司,被告為鍾廉同。

這案於今年3月5日入稟高等法院,文件顯示,原告要求法庭頒令,要求被告根據原告的指示,委任兩名「華新發展有限公司」的董事入原告公司,而該兩名董事為原告屬意的人選。

案件將於6月在高院提訊

此外,原告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未得原告的同意下,向第三者披露被告因任「華新發展有限公司」股權受託人而所得的資料和文件。根據司法機構的網頁,案件已排期於本年6月5日處理。

根據公司查冊資料,「華新發展有限公司」是一間香港註冊的公司,現有兩名股東,分別為裕能有限公司和鍾廉同,兩人各持1股,而華新發展,則持有大潭陽明山莊6座2樓一單位。

涉案單位實用面積達2100平方呎

報道指出入稟的BVI公司Fortune Aces Ltd,由郭炳湘生前成立並為股東,唐錦馨為該BVI公司董事。至於鍾廉同為執業律師,郭炳湘生前與他相熟,又指出郭炳湘生前透過相熟律師,以信託形式購入有關單位,單位由華新發展持有。其中1股或50%股權,由BVI持有,而另1股則由鍾廉同以信託身份持有。出資購入有關單位者為郭炳湘。

郭炳湘在去年10月20日離世後,報道指出李天穎曾委派律師嚴查郭炳湘在香港及離岸私人公司資料,發現郭炳湘曾在私人戶口提取4,000萬元,購入陽明山莊1個實用面積為2,100平方呎的豪宅單位,並由華新發展持有。李天穎發信予唐錦馨,要求對方交出相關資料及物業。

報道又指出Fortune Aces Ltd入稟,要求鍾廉同按指示,同意委任兩名華新發展董事,及禁止鍾廉同在未經Fortune Aces Ltd同意或許可,將華新發展股權受託人得到的公司資料,向第三方泄露。

該單位於2017年售予原告公司

資料顯示,該單位於2004年4月由「華新發展有限公司」(Wah Sun Development Ltd )以1800百萬港元購入,單位股權一直由一對潘氏夫婦擁有。

及至2017年6月7日,潘氏夫婦將股權轉讓予鍾廉同及裕能有限公司(Fortune Aces Limited)。而同時間,潘氏夫婦亦辭任公司董事,由姚志偉接任董事。姚為華新發展的唯一董事,他亦是帝國集團執行董事。

物業交易以公司賣股權方式進行

由於上述陽明山莊單位的買賣,以買賣華新發展的股權進行,可以節省數百萬元的印花稅。另外裕能有限公司屬離岸公司,第三方不能查閱股東及董事身份,故外界一直不知單位與郭炳湘有關。

案件編號:HCMP3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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