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稱要接受警司警誡 首先要承認事實及有悔意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去年1月至9月有1852名因為干犯刑事罪行被捕的18歲以下人士,其中有約8%,即150人接受了警司警誡,主要涉及盜竊及打架的案件,與反修例相關的被捕人中,只有19人接受了警司警誡。 鄧炳強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要接受警司警誡,首先要承認事實及有悔意,但在反修例事件被捕的青少年中,很少人會說話或承認事實,可能與網上一些說法有關,教他們被捕後不要說話,只要大聲說出自己名字就會有律師前來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