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京簽署民商事法律合作

■鄭若驊(左)昨獲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接見。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在北京,曾與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會面,其後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有助減少當事人在兩地就同一爭議重複提出訴訟。 鄭若驊在北京與楊萬明簽署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就兩地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建立更清晰和明確的雙邊法律機制。 《安排》有助減少當事人在兩地就同一爭議重複提出訴訟的需要,並為當事人利益提供更佳保障。它適用於香港和內地法律均視為「民商事」性質的事宜,涵蓋金錢和非金錢濟助,同時訂明關於管轄權的規定、拒絕認可和執行的理由。除了加強兩地民商事法律合作,《安排》可鞏固香港作為區內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它會通過本地法律實施,適用於生效日或之後作出的判決。而香港與內地就民商事不同範疇至今簽訂六項相互法律協助安排。 昨日鄭若驊又獲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接見,港澳辦法律司副司長李國明特別在門口迎接,她逗留約兩小時後離去。她亦曾與內地司法部官員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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