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促勿以身試法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8個字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政府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解釋,從來沒有變,亦絕非因為《港區國安法》通過後而忽然有改變,而是《港區國安法》內已有條文,清楚解釋甚麼事情是違法。至於《港區國安法》通過前,這句口號是否准許,她說「大家不必再睇返轉頭」,總之現時已有法例,希望大家不要再用這8個字,亦不要以身試法。 鄭若驊出席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被問到政府早前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所發的聲明,會否成為日後取消參選資格的理據,她回應說,選舉條例要求參選人要真誠擁護《基本法》,選舉主任會按事實和法律原則決定,很難一概而論。 出席同一節目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以往一直未能就《基本法》23條立法,根本未有任何法例指出哪些行為違反國家安全;現時《港區國安法》已立法,條文已清晰指出哪些行為是違法,而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強調政府是不希望走到懲治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