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稱國安公署執行職務不受特區管轄但仍要遵守法律

對於有立法會選舉參選人表明反對《港區國安法》,能否入閘參選,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在香港選舉法例中,每個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是清晰的,由選舉主任決定,參選人提名時要申報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所以不能說一個人做了某件事或說某句話,就喪失資格。 另外,內地駐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人員要守香港法律,但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當中是否有矛盾,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法例第50條訂明,國安公署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法律外,還應當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而第60條提到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但不代表不需要依法,仍要遵守法律,重點是在第5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