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稱港區國安法下檢控由律政司負責

鄭若驊稱港區國安法下檢控由律政司負責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表示,港區國安法下,任何檢控疑犯的決定將由律政司負責,而非內地當局。 鄭若驊提到,《基本法》第63條列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被問到政治敏感的案件會否是例外,鄭若驊說,自己在《基本法》第63條看不到相關情況。她又說,人大會議通過決定當日,並無提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在港設立機構,負責檢察決定,因為涉及修改《基本法》。 鄭若驊表示,律政司會確保國家安全法會尊重香港法制的普通法原則,包括公開審訊、無罪推定等。她又說,若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有關法律無遵從普通法原則及人權保障,特區政府將向人大常委會提出關注,相信人大常委會會歡迎,因為他們亦想法律是可以在港實行,保障合法權利及香港居民的利益。 鄭若驊表示,港區國安法原則上不會有追溯力,基本上會進行公開審訊,但國際做法及普通法亦有例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