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毋須就22條是否適用中聯辦一事提請人大釋法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基本法第22條並不適用於中聯辦。對於2007年政府提交立法會文件提到,22條之下,中聯辦是中央於香港設立的機構之一,被問到特區是否推翻相關文件。鄭若驊回應說,2007年文件中有寫到中聯辦是中央設立的機構,但同時有提到中聯辦是在2000年由新華社改名,她不同意文件是錯,認為要以整份文件來看就有清楚理解,又指2007年文件與1999年6月的文件一致。 鄭若驊認為,毋須就此事提請人大釋法,因為只要整體正確地理解基本法,就可以看到中聯辦並非「中央的各部門」,中聯辦是中央政府代表。 被問到如果中聯辦在未來立法會選舉,明確表明支持某些候選人,是否屬於干預,她就說,任何人都可以支持或不支持任何人,每個選民都有獨立權力去選擇投票給認為對的參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