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拍板電動車專屬保險7/1上路 參考費率Q2出爐

金管會今 (8) 日宣布,核定「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及其附加條款,並自今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

金管會表示,配合「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的核定,已同步修正「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排除電動車之適用;另外,保發中心正在研擬電動車參考費率,預計於今年第 2 季完成,以利業者參考適用並推出電動車專屬保險商品。

觀察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及其附加條款的重點,一、專屬條款承保電動車因意外事故所致之車輛損失,惟單純電池自燃或爆炸導致之車體損失則屬產品責任範疇,因此承保範圍予以排除,並另提供「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供車主加保。

二、另為提供車主更完整保障,車主可選擇加保「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保障電動車因充電所致車體毀損滅失與賠償責任。

產險公會基於二項原因提出「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首先,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與淨零碳排推動,運具電動化成為永續發展之重要指標,電動車愈趨普遍,不過,電動車的結構、動能與維修技術均與傳統汽車不同,二者之風險態樣也不同,未來對電動車之損失頻率 (事故發生率)、損失幅度 (理賠金額) 等風險估算,無法依循傳統燃油車的評估方式。

其次,我國電動車發展之際,推動電動車專屬保險,使其與非電動車的經驗資料得以區隔觀察,並據以分析評估符合電動車的風險,及累積新型態風險的統計經驗,可分別就電動車與非電動車的風險提供合理對價及更周延的保障,公平對待不同風險的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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