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錦麟保釋被拒 官指無充分理由不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47名民主派人士涉及去年的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一名被告西貢區議會前主席鍾錦麟申請保釋被拒。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日頒布書面理由,指鍾錦麟在初選負責宣傳及後勤工作,又把其區議員辦事處作為初選投票站之一。杜麗冰考慮雙方陳詞後,認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拒絕其保釋申請。 代表鍾錦麟的大律師馬維騉指,當時一些立法會議員,甚至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都認為初選沒有任何問題。「民主動力」已於今年2月27日正式解散,被告今年3月已退出新民主同盟,因此沒有機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馬維騉表示,鍾錦麟自2012年起一直當選為區議員,品德良好,如獲批准保釋,被告只希望有更多時間陪伴年幼女兒,並會承諾關閉所有社交媒體。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羅天瑋就說,被告為「民主動力」副召集人,擔當重要角色,亦是該組織的銀行戶口簽署人之一,而被告曾於去年6月9日在其個人社交網頁發表帖文,提倡「35+初選」並呼籲市民募集350萬港元捐款。他在同一帖文中又張貼美國眾籌網站連結,以及「民主動力」的銀行賬號。控方指控美國眾籌網站所得資金,首先會轉移到第三方的香港銀行賬戶,最終再被轉移到「民主動力」的銀行賬戶,質疑是洗黑錢案件中典型的掩藏模式,製造多層複雜的金融交易來隱藏資金來源線索,避免警方發現。 羅天瑋又指,被告利用其區議員辦事處作為初選投票站之一,亦有強大的政治聯繫和影響力,因此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