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倡法例列挑選法官考慮因素和標準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建議,日後特首指定法官辦理國安案件前,可考慮設立徵詢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意見的程序,法例亦要列出挑選法官時,考慮的因素和標準。 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相信,特首作決定前會徵詢律政司和首席法官意見;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由特首指定法官審案,是將内地專制獨裁引入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