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死因研訊 法醫供稱解剖後未能確定死因

15歲少女陳彥霖的死因研訊進入第7日,法庭傳召負責解剖遺體的法醫李毓樺。他作供時表示,解剖後不能確定陳彥霖的死因;遺體解剖時出現初度至中度腐爛,相信已在水中浸了一段時間,估計發現遺體時,死者已死去2至3日,推算在9月19日最後一次現身後的一天內死亡。 李毓樺說,死者的生殖器官沒有傷痕,子宮和盤骨正常,但很多時受性侵犯未必會在私處留下傷痕,因此不能證實死者生前有否被性侵犯。他又說,有檢取死者的陰道拭子樣本交予警方,轉交化驗所化驗有否精液成份,但他手上沒有這份報告資料。 李毓樺說,遇溺可能是其中一個死亡原因,但不能完全確定,又說一個懂得游水的人選擇跳海自殺並不常見。在死者右胸腔找到50毫升深紅色腐爛液體,左邊找到550亳升。醫管局大律師引述另一名專家證人馬宣立的報告指出,一般遇溺人士的左右兩邊肺部液體是平均分佈,問李毓樺為何陳彥霖遺體的左右胸腔液差距如此大。李毓樺說未能解釋原因。 他又說,死者頭骨沒有裂痕、腦部沒有出血,證明生前頭部沒有受到襲擊。眼內沒有血點,頸部沒有傷痕,證明死者生前頸部沒有受壓。但未能解釋為何死者全身赤裸及甚麼時間落水,綜合各種因素後,認為死因不確定。 他說,陳彥霖的遺體是去年9月22日送到域多利公眾殮房,翌日檢查遺體表面,一日後取得法庭指令進行解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