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沛敏稱黎智英一般是「建議」如何報道 有時她亦認為是指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續審,《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 控方問到,在2021年5月的員工大會上,有否提過要更改報道的角度。陳沛敏指沒有,並解釋無論是員工大會或訪問、在黎智英被捕和還押後,《蘋果日報》都沒有直接被指控「新聞有問題」,他們有更改使用的字眼,但沒有更改報道角度和大方向。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其後開始盤問,提到黎智英曾批評報紙其中一日沒有將一篇有關外國施壓的新聞作全版頭版報道,由此可見陳沛敏當時有「編採自主」,陳沛敏回應說,「如果黎智英無出聲的時候也是」。 辯方說,黎智英不會出席《蘋果日報》每日三個編採會議,不會每晚預先閱覽《蘋果日報》實體報紙草稿,陳沛敏表示同意。辯方又指,《蘋果日報》的文章算批判性,形容《蘋果日報》在監察及揭發政府濫權情況一直在最前線,也傾向批評政府,但並非為批判而批判,而是希望吸引讀者注意及支持,令政府修改政策。 陳沛敏指《蘋果日報》廣泛來說是遵守「蘋果日報編採室約章」,但實際運作有異,舉例指當黎智英要求聘請某作家為社論寫手,總編輯羅偉光也沒有機會反對。陳沛敏又說,黎智英如果重視個別新聞,例如衝擊立法會事件,對方就會提出要如何處理,但有些新聞黎智英不會理會,視乎事件。她又指,同意黎智英一般十分有禮貌地「建議」如何報道,並非「要求」如何報道,有時她亦認為是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