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FCC宣揚港獨 成取締民族黨新「罪證」

【星島日報報道】中央對「港獨」零容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按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正研究引用《社團條例》取締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保安局昨晚發聲明指,警方前日再向局長提供新資料,本報獲悉警方再掌握的兩大項新「罪證」,包括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本月十四日在香港外國記者會進行「播獨」演講,以及本月十八日向美國總統特朗普發公開信,要求撤銷中國及香港的世貿成員身分及檢討《美國—香港政策法》,足以進一步支持局長下令禁止民族黨運作。局長昨已發信通知民族黨代表律師,和附上新資料,要求該黨在九月十一日或之前限期內作書面申述。消息透露,當局再不會給予民族黨延長申述期限。 保安局昨晚發聲明指,局長李家超前日收到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再提供資料,「進一步支持其建議保安局局長行使《社團條例》第八條賦予他的權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局長昨已發信通知民族黨召集人及發言人的代表律師,並提供該些資料,要求民族黨在九月十一日或之前作出它認為適當的書面申述。保安局發言人補充,不適宜公開或評論個案細節,以免影響有關團體或人士的申述。 本報獲悉,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蒐集的新「證據」,有兩大項,均屬本月出現的,其一是香港外國記者會本月十四日在會址舉辦午餐會邀請陳浩天演講,陳作出大量鼓吹港獨言論,例如指香港要擁有真正民主,爭取獨立是唯一途徑、批評中國以帝國主義統治香港等;其二是民族黨本月十八日向美國總統特朗普發公開信,要求撤銷中國及香港的世貿組織成員身分,和重新審視《美國—香港政策法》。 民族黨早前曾兩度獲得保安局延長申述期限,惟消息人士強調,當局不會再延長申述限期,維持在九月十一日或之前,民族黨即要作出書面申述。 陳浩天回覆傳媒查詢時稱,未詳細閱讀新資料,又估計保安局最終都會禁止民族黨運作,他尚未決定會否在限期前作申述。 李家超在上月中宣布,按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研究引用《社團條例》第八條賦予的權力,禁止民族黨運作,以維護國家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並予民族黨申述機會。當時,警方代保安局向陳浩天及該黨發言人周浩輝,送上逾七百頁文件資料,詳細記錄該黨由一六年三月創立至今年五月的「播獨」活動、相關言行等。而申述期限由原來八月七日,兩度延長至九月十一日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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