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稱港區國安法條文或針對民主派可能議會過半情況

陳淑莊稱港區國安法條文或針對民主派可能議會過半情況

《港區國安法》條文列明,任何經法院判決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都會喪失立法會、區議會及特首選委參選資格。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指出,以往未曾見過本港有永久褫奪參選權的情況,質疑《港區國安法》部分條文,針對民主派可能議會過半的情況。 陳淑莊指,條文的寫法似乎反映違反《港區國安法》人士,永久不能參選,又指《基本法》及立法會《議事規則》對犯刑事罪的議員,本身已列明如何處理,但《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她質疑是否仍然會跟隨《基本法》及《議事規則》。 條文中「顛覆國家政權罪」涉及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央政府或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陳淑莊質疑,立法會議員日後可否反對政府法案,又質疑有關條文旨在針對民主派若於立法會取得過半數席位後,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