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維安回應參加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限期的關注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向全體議員發信,回應有議員對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的日期及參加委員會限期的關注。 陳維安表示,在上星期五的內會上,議員同意成立法案委員會,根據《內務守則》,議員可舉手示意加入委員會,而舉手的議員中排名最先者,即石禮謙,負責召開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 陳維安說,石禮謙決定昨日召開首次會議,而加入的限期通常為首次會議日期的一整天前,即本星期一的午夜12時,而在決定首次會議日期及時間時,石禮謙知悉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安排於昨日早上8時半舉行會議。 陳維安重申,秘書處一如既往以專業中立態度,遵照《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為議會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