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稱暫緩追租屬迫不得已 初步構思今年一月起計

預算案提出,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的欠租商戶採取法律行動,為期3個月。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是非常時期的非常舉措,屬於迫不得已。初步構思,這項措施會在今年1月1日劃線,即適用於第五波疫情發生之後的欠租情況,這個日子之前的欠租,可按原本的租約處理。 陳茂波指,這波疫情來得太快,形容是「休克式」衝擊,他相信大部分業主與租客有長遠關係,希望續租,期望雙方可以因應1月1日疫情後的欠租繼續商討。 有市民致電電台聯播節目向陳茂波反映,自己與丈夫退休20年,聘請一名外傭,每個月只靠一間小舖租金一萬多元收入維持生活,需要交管理費及地租,如果沒有租金收入,可以依靠甚麼生活。 有業主批評這項政策打擊香港自由市場形象,並指出,將店舖租予零售店,過去一年多以來,不時拖欠租金,租戶即使已交3個月的租金為按金,亦不足以彌補損失,反問政府是否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