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輝稱不確定去年6.12自己是否第一人下令用催淚彈

陶輝稱不確定去年6.12自己是否第一人下令用催淚彈

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接受《南華早報》專訪。報道指,去年6月12日金鐘反修例衝突時,陶輝於下午3時下令施放催淚彈。陶輝說,不確定自己是否第一人下令用催淚彈。


陶輝表示,當日數以千計示威者向立法會推進,警方最初只用胡椒噴霧,但示威者堅決向立法會進發,有幾部汽車被困,其中一部車載有官員,警方需要救出他們,但如果警員走入人群,將會被投以大量磚頭及雜物,認為發催淚彈是最有效率,否則有機會導致大量警力傷亡。


身為英國公民及香港永久居民的陶輝表示,自己能理解年輕人參與示威,但認為作出破壞的行為並不合理。他說,自己和家人被起底,亦收過死亡威脅,感到子女在香港並不安全,所以留他們在英國。


陶輝強調,自己並非為北京做事,亦非踐踏人權,只是為香港政府和香港人服務,警察的職責就是維持法律及秩序,又相信警隊所做的是挽救香港,避免情況變得更壞。


另外,陶輝居住在清水灣碧水新村的一間「牌照屋」,被揭露懷疑違反牌照條款及佔用官地,地政總署早前要求限期內糾正;陶輝說將服從相關決定,又指由於受到威脅,已經和家人遷出西貢的牌照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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