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實名制第一階段明展開 電訊商須指定時間完成相關設施

電話卡實名制第一階段明展開 電訊商須指定時間完成相關設施

規管電話卡實名制的《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規例》)將於明日(9月1日)生效。實名登記制分兩個階段實施,電訊商須於第一階段內,即明年2月28日或之前為實施實名登記完成相關設施及系統。在此期間,市民可以繼續按現時方式使用電話儲值卡,毋須即時進行實名登記。

第二階段則將於明年3月1日開始,由當日起生效的新的上台月費服務及發售的新的儲值卡,均須在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現行儲值卡用戶須於第二階段結束前(即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

未有完成實名登記的儲值卡會在第二階段完結後不能繼續使用。至於現時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他們「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毋須向電訊商再作登記。

通訊事務管理局亦就實名登記制的具體運作細節和要求向電訊商發出指引。指引將同步於明日正式生效。按《規例》,個人用戶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10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則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25張電話儲值卡,而上台服務計劃卡則沒有登記數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