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李明哲判囚五年

【星島日報報道】首位台灣人因顛覆罪被判刑!民進黨前黨工、NGO工作者李明哲被控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昨天在湖南岳陽宣判,法院認定李明哲罪名成立,但能如實供述罪行,並當庭認罪悔罪,輕判五年,同案的大陸人彭宇華被判刑七年。李明哲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其妻李凈瑜在宣判後獲安排與李明哲會面,她稱判決內容「屬於言論自由範疇,都是無罪的」。台總統府和民進黨都表示「無法接受」。 美國《紐約時報》指出,對許多台灣人來說,這一判決結果被視為大陸對台灣「心理戰的最新一擊」。案件昨天上午在岳陽市中級法院開庭,李明哲穿長袖冷衫出庭,其妻李凈瑜身穿黑色外套,一臉肅穆地進入法庭,坐在最後一排聆聽判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二〇一二年五月,彭宇華在湖南創建「兩岸牽手」QQ群,後更名為「圍觀中國」,宣揚顛覆國家政權思想。同年九月李明哲加入,並逐漸成為骨幹成員,先後擔任該群的管理員、群主,之後還相繼籌建多個QQ群組,成員最多時達二千多人。 法院稱,在與李明哲等人溝通後,彭宇華制定近兩萬字的「梅花計畫」,確立建立政黨、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終極目標,建立覆蓋全國的五級架構,由彭宇華任執行經理,李明哲任執行副經理。李明哲還多次前往大陸城市,參與成員聚會,散布抨擊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言論,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並明確表示不排斥「暴力革命」。 法院認為,李明哲、彭宇華行為均已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彭宇華為首要分子,李明哲為積極參加者,二人到案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當庭認罪、悔罪,依法從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李明哲,是否服從判決?是否上訴?」審判長問。李明哲當庭點頭回答:「服從判決,不上訴」 宣判結束後,李明哲獲法院安排與家屬分別會見。法院公布的影片顯示,有大陸記者請李明哲「對判決結果說兩句」,李明哲回應稱:「當然這是自己犯的錯誤,表示認罪、悔罪,也不上訴。」 「今後的生活有甚麼打算?」這名記者隨後追問。李明哲苦笑答道:「就是在監獄里面過,服從監獄管教吧。」李明哲今年三月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五月遭大陸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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