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法官公開發表不適當政見或損不偏不倚形象

馬道立:法官公開發表不適當政見或損不偏不倚形象

【Now新聞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法官及司法人員不應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而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將暫停審理與連儂牆斬人案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判被告監禁三年九個月,在判詞指,被告是社會運動的不自願被犧牲者,事後關心傷者表現出高尚情操。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案件上訴時限屆滿後發聲明,他離開法院時沒有回應提問。

聲明指,法官有責任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亦不應給人有這個觀感,因此必須避免就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不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判詞中,發表任何一種政見。

若法庭解決案件問題時需要就政治議題發表意見,必須慎重和經過斟酌衡量,並不能超過合理需要,否則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獨立運作及公正的信心及觀感。法官或司法人員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政見,有機會損害法官或司法人員不偏不倚的形象和公信力。

馬道立指出,郭偉健的判詞之所以引起爭議,在於可能令一些明理、不存偏見和熟知情況的人,認為法庭重要原則沒有被遵守,他已經與郭偉健傾談和提醒,郭偉健同意他的說法。而區域法院首席法官得到馬道立同意後,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連儂牆斬人案後,有三宗原本排期由郭偉健審理涉及反修例的案件,聆訊時換成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包括淘大商場不同政見人士衝突案、去年十月旺角「私了」內地遊客案件,以及「起底」警員資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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