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九個月 妻馮程淑儀列席

馮永業判刑,妻子馮程淑儀亦列席聆訊。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有「AO」金童之稱的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於0四年在任經勞局航空組負責航空事務期間,涉嫌收取賭王姨仔陳婉玉五十一萬賄款,以作購買西半山羅便臣道雍景臺一豪宅單位的臨時訂金。游德康法官上月裁定兩人貪污罪脫,馮永業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九個月。馮永業之妻馮程淑儀列席聆訊,她離開法庭時沒有回應任何記者提問,坐上私家車離去。馮程淑儀是第一次出現法庭支持丈夫。 法官表示馮候判期間收到額外三封來自馮的機管局前同事的信件。辯方表示沒有進一步求情。 法官指馮犯罪行為逾2年,為時不短,破壞公務員的誠信和打擊市民對公務員的信心。刑罰須具阻嚇性。法官亦認為他在自辯期間說謊,顯示他當時仍意圖隱瞞事實和逃避罪責。 馮自稱深愛自己患有脊椎疾病的17歲女兒,但他犯案時必然會料到他朝有天婚外情曝光。其女兒必然會受傷,他也會因失去自由而有一段時間無法照顧女兒。馮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其個人情況不足為減刑理由。 法官量刑時援引去年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失當罪成的判辭。法官雖明白曾的定罪最終被推翻,但該判辭仍有一定參考作用。雖然馮比前特首曾蔭權的職位低,但在公務員中仍是頗高的職位,但法官念及他多年對社會貢獻良多,酌情減刑。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0831 更新時間: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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