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拒絕就歌曲《願榮光》批出禁制令

高等法院拒絕就歌曲《願榮光》批出禁制令。(港台圖片)

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以任何方式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等法院今日頒布書面裁決,拒絕批出禁制令。

法官陳健強指出,法庭須在社會上互相抗衡的利益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在應用《香港國安法》時尋求與本地法律銜接、兼容及互補。考慮到禁制令會對無辜的第三方造成影響,律政司申請禁制的行為屬於穩健刑事司法制度下可予以懲處的刑事行為,經謹慎衡量後,不信納禁制令會有真正功用。

法官認為,強制執行禁制令時,會與相關的刑事法律互有衝突,認同在考慮本申請時,須顧及言論自由的權利,尤其是批出禁制令可能會產生「寒蟬效應」,即動機清白的人士或會害怕違反禁制令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因而選擇不參加涉及該歌曲的正當活動。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4項與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包括以任何方式廣播、轉載、發布或複製相關歌曲等。早前入稟狀亦附上32條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Youtube影片連結,要求法庭下令禁止這些影片的發布以及任何人改編的曲調或歌詞或曲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