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刑事恐嚇不認罪 裁判官批准保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嚇罪,涉嫌在2017年6月在銅鑼灣維園威脅X,意圖使他受驚。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黎智英表示不認罪。 裁判官批准黎智英以4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要在報稱的地址居住,每周到警署報到,亦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控罪指,黎智英涉嫌違反刑事恐嚇,被控於2017年6月4日,在銅鑼灣興發街1號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