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衝突】中槍男生仍留院缺席應訊 准$5000元保釋不得離港

男生當日中槍倒地情況。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10月1日香港多區爆發衝突,中五學生曾志健在荃灣遭防暴警以實彈射中左胸穿肺,昨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除了曾志建,有五男一女同時被控暴動罪。但由於曾志健、李振文和郭小琴仍在醫院留醫,昨天沒到庭應訊,今天辯方再次為仍在留院的曾志健申請保釋條件,蘇文隆署任主任裁判官最後裁定法庭有此權力,批准在曾志健缺席下以現金5000元擔保,期間只須遵守不得離港限制。 昨天首次提堂時,辯方欲申請曾志健留院期間保釋,但遭控方質疑指在被告未到庭出席聆訊的情況,法庭無權批准保釋,認為他目前需交由警方看管。 其餘兩名被控暴動罪的李振文(25歲,程式員)和郭小琴(22歲,學生)均獲准以1萬及5000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及居住在報稱的住址。李振文須每天往警署報道,而郭小琴則只需每週一次前往警署報到。 控方指,曾志健被控於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另被控兩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指控他於鱟地坊一帶,襲擊執行職責的警署警長曾家輝和警員謝思明,而曾家輝為開槍警員。 法庭記者:黃雅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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