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東北撥款13被告釋放 黃浩銘對裁決感高興

反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案,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等13名被告,獲終審法院裁定各人刑期上訴得直,當庭釋放,法官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黃浩銘在庭外表示,對裁決感到高興。他說,將來的社會運動,在策略上可調整,需要更有組織及紀律,貫徹和平、非暴力原則。 他又說,不能斷定他日會有甚麼行動,但強調會為行動承擔責任,過去亦沒有逃離或乞求憐憫。 黃浩銘說,他與法官就暴力的看法不同,強調他們當時並非意圖刻意傷人,只是希望進入大樓跟議員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