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學生原子筆襲擊中三學生面頰案提堂

一名17歲男學生涉嫌在跑馬地玫瑰崗學校內,以原子筆襲擊另一名中三學生的面頰,令對方左邊面頰留有兩道長達3吋的傷痕。涉事男學生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8月1日再訊,以索取受害人的醫療報告。 17歲菲律賓籍被告,被控在今年4月11日,在跑馬地司徒拔道玫瑰崗學校的地下男更衣室內,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名男學生。 控方指,受害人於本案受傷後入院一天,並以縫針方式縫合傷口。被告獲准以港幣1萬元保釋外出,但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