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隧分時段收費延至12月17日上午5時起實施

三隧分時段收費延至12月17日上午5時起實施

政府早前公布12月10日實施的三隧分時段收費安排,將延至12月17日凌晨5時實施。

政府公布有關三隧分時段收費的安排,運輸及物流局局長訂立了《生效日期公告》,並將於立法會復會首日,即本月18日提交,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政府十分重視宣傳教育工作,為在立法程序完成並正式確定生效日期後,預留充分時間廣泛宣傳,以便公眾了解具體安排,政府決定在《生效日期公告》指定12月17日凌晨5時為實施時間,務求有序順暢地實施分時段收費。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政府一向目標是在今年內實施分時段收費,自今年3月公布新收費方案開始,已積極開展宣傳活動。政府會在立法程序完成並正式確定分時段收費的生效日期後,進一步加強宣傳,讓公眾充分掌握具體的收費安排,亦會安排包括新聞發布會、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社交媒體/網上宣傳、資訊「懶人包」、在「香港出行易」流動應用程式新增查詢過海隧道費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