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檢疫執行被指混亂 核實紅黃碼現漏洞

紅黃碼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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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前日公布抵港人士「3+4」檢疫安排及推出「紅黃碼」措施後,昨日已有第一批在酒店完成最少3晚檢疫的人士,獲安排離開酒店。惟新措施實行首日即出現混亂及引發多方疑問,包括有已完成3晚酒店檢疫的住客投訴遲遲不獲安排離開;質疑食肆未更新掃描針卡程式,無法核實「紅黃碼」人士,形成防疫漏洞等。當局則指,正陸續通知酒店新「放疫監」安排;又著食肆等處所先目測了解有否「紅黃碼」人士進入,並促在兩周內盡快更新程式及連接至互聯網,又指最終責任在於到訪者。

政府雖公布於本周五「正式」放寬檢疫酒店隔離安排至「3+4」,但其後補充指昨起「有序」安排已完成最少3晚檢疫人士離開酒店。惟有滿足「酒店隔離檢疫」要求的抵港人士反映,其「安心出行」昨已轉為「黃碼」,但所住的檢疫酒店稱未獲政府通知,要求他們繼續留在酒店隔離,酒店更指如一直未獲通知,也只能按原訂的隔離期作安排。

醫務衛生局指已陸續通知酒店,但由於此類旅客人數眾多,酒店會採用「先進先出」原則,逗留酒店較長時間的人如取得第5天陰性證明可先離開。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則於每日簡報會稱,知悉有檢疫旅客已在酒店被安排有序離開,但強調「有序」並非所有人均可於昨日離開,「可能係嚟緊呢幾日」,又稱暫沒有持「黃碼」或「紅碼」的統計人數。「紅黃碼」措施昨起同時實施,確診者被區分為「紅碼」,海外或台灣抵港人士則為「黃碼」,惟現時15歲或以下、65歲或以上及殘疾人士可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令食肆等指定處所無法透過「安心出行」辨識所有持紅、黃碼人士,造成漏洞。醫務衛生局長盧寵茂承認,有關人士如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或不被發現;但政府會向「黃碼」人士發出紙本認證,當局的資訊科技部正處理,並會繼續改善整個過程。

食肆核實紅黃碼有困難望協助

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黃志光則建議,食肆等處所負責人應盡快在「兩星期過渡期」內更新驗證二維碼掃描器,更新後會附加新功能,即使顧客無更新疫苗通行證,掃描器亦會識别到有關人士是否屬「紅黃碼」;如發現有人違規,系統會留下記錄交給衛生署跟進。他又指,處所在未更新二維碼掃描器前,可透過目測檢查市民二維碼。他強調主要責任在到訪者身上,但相信大部分市民都會守規矩。稻苗學會榮譽會長黃傑龍則稱,食肆要更新驗證二維碼掃描器及將裝置連接網絡,以比對政府資料庫核實「紅碼、黃碼」,但業內很多小店對資訊科技並不熟悉,建議食環署督察巡查時可協助有關食肆了解新措施,而非單純檢控。

蔡若蓮鼓勵「黃碼」學生申報

在「紅黃碼」安排下,「黃碼」學生每日完快測陰性下可回校上課,有意見關注會否增加學校感染風險。教育局長蔡若蓮表示,根據政府的基本指引,如學校環境許可,「黃碼」同學可以上學。她鼓勵有關學生向學校申報。如學生全日留校活動,校方要特別為「黃碼」學生在午膳時安排「隔離板」。但新界校長會副主席朱偉林坦言,會先勸喻「黃碼」學生留在家中上網課;如有關學生需回校,學校亦會減少他們與其他學生接觸,如安排獨立空間午膳、暫停參與課外活動等。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關慧敏被問到持有「黃碼」員工的工作安排時指,有關員工只須遵照局方安排每日上班前快速測試,取得陰性結果便可上班,又指照顧病人的醫護人員均有佩戴適合保護裝備。她呼籲,「黃碼」員工應縮短用膳時間、其間不要交談,重申不鼓勵員工之間有飯敘。

3+4 紅黃碼 六大疑團

  1. 疑團一:完成最少3晚檢疫並取得核酸檢測陰性的抵港人士,可提前離開酒店。為何有酒店住客反映未獲安排離開,酒店亦稱收不到政府通知?
    醫務衛生局昨稱正逐步通知酒店有關安排,有關人士未來數天可分批提前離開。張竹君稱「有序」並非所有人均可昨日離開,「可能係嚟緊呢幾日」。

  2. 疑團二:政府突減少在酒店檢疫的日數,如在港沒有居所,又未安排臨時住宿,能否續留在檢疫酒店?
    政府表明不可以,有涉事旅客亦稱當局未有提供協助;酒店業界則期望當局可彈性讓住客選擇,離開酒店或繼續留下。

  3. 疑團三:15歲或以下、65歲或以上及殘疾人士可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食肆等處所如何識別「紅黃碼」人士?
    盧寵茂承認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人士或不被發現,政府會向「黃碼」人士發出紙本認證。

  4. 疑團四:食肆等處所在過渡期內未更新「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應用程式,如何識別「紅黃碼」人士?
    政府建議用目視方式檢查,最終責任亦屬到訪者一方;但鼓勵處所盡快更新程式和連接互聯網。

  5. 疑團五:「黃碼」學生是否適合回校上課?
    蔡若蓮指根據政府指引,如學校環境許可,「黃碼」學生可以返學;如學生全日留校活動,校方在午膳時安排「隔離板」。惟有校長亦稱,會先勸喻「黃碼」學生留在家中上網課。

  6. 疑團六: 打工仔被僱主要求在「醫學監測」期間不要上班,可如何處理?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關注如僱主不給予病假,打工仔權益會受損;建議衛生署、平機會及有關當局提供指引,如僱主在甚麼情況才可拒絕「黃碼」僱員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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