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子破壞上水滙豐理財中心設施 被判入戒毒所

一名33歲有長期吸食冰毒的習慣的男子,因不滿「星火同盟」在滙豐銀行的資產被凍結,上月底被控破壞在上水廣場的滙豐理財易中心設施,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被判入戒毒所。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獲得一個組織協助,可就損毀的措施,全數賠償20萬元給滙豐。辯方亦說,被告半年沒有工作,只依靠積蓄過活,明白被定罪後難以照顧有高血壓的母親,還押後作出深切反省,已決定日後會重新工作,不再參與示威活動,希望法庭考慮被告願意全數賠償的誠意、決心戒毒,先索取感化報告,免去判入戒毒所。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考慮到案中無人受傷等因素,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到戒毒所。至於被告向滙豐賠償的事宜,蘇文隆說,根據《裁判官條例》,裁判官就每一項控罪最高只可頒下10萬元賠償令,就本案而言賠償令未必合適,賠償問題由被告與滙豐商討即可。 案情指,被告以鐵鉗破壞理財中心外牆玻璃,又破壞入票機、自動櫃員機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