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歲退休男子向前妻潑腐蝕性液體 承認3項控罪

一名71歲退休男子,懷疑不滿被年輕20歲的前妻批評他及教女兒謾罵自己,去年中毆打前妻及向她淋腐蝕性液體,導致她超過4分1皮膚遭化學灼傷。被告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襲擊致構成身體傷害和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等3項罪名,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以索閱被告背景報告,了解其家庭糾紛。 被告去年5月17日,在元朗坑尾村輕鐵站月台毆打前妻頭部,指她不應結交新男朋友。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有預謀襲擊前妻,是出於憤怒,懷疑對方前一晚叫女兒喝斥自己。約一個月後,被告到前妻工作的理髮店,向她淋腐蝕性液體,前妻臉和身體受傷後逃出店外。被告和事主在店外撞到男途人,仍繼續濺撥液體,導致男途人手及大腿受傷。 事主走回店內清洗時不慎跌倒,被告繼續在她身上淋腐蝕性液體。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指因為對方曾稱他又老又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