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t Check】FB專頁指控王茂俊並非「太子站韓寶生」的理據是否成立?
文:關鍵評論網
太子站831事件期間,SocREC社會記錄頻道拍到數人被制服,並詢問其名字,其中一人後來被稱為「韓寶生」。[1][2]當晚警方封鎖太子站,並驅趕所有記者,以致外界難以得悉太子站內情況。[3][4]
隨後坊間傳出當晚有被捕者被打死,不少人透過僅有的影片記錄尋人,更有人指當晚死了6人,而「韓寶生」為死者之一。《傳真社》追尋當晚在太子站的52名被捕者,並成功訪問其中44人,得以重組當晚事件,並確認網上被傳遇害的6人仍然生還(但未能肯定當晚站內是否有死人),其中包括「韓寶生」。[5]
在831事件一周年前夕,王茂俊接受多家傳媒訪問,公開表明自己就是網上一直流傳的「韓寶生」,並解釋因為有案在身,一直未有澄清。直到今年6月收到警方通知再落口供,被改控8項罪名,面臨最高刑罰由5年變成10年,故決定離開,現時身處英國尋求政治庇護。[6-10]
Facebook專頁「唔驗全霉」早前對王茂俊是否SocREC拍到的被制服者提出數項質疑[11-13],包括︰
王茂俊的「斷眉」(SocREC拍到相同特徵)有時在左邊,有時在右邊;
831拍到的畫面可見該被制服者(隨後一度逃脫)左手沒有紋身,而王茂俊左手有紋身;
王茂俊有8項控罪在身,應無法乘飛機到英國。
時左時右的斷眉?
「唔驗全霉」截取的圖片如下︰
「唔驗全霉」Facebook圖片
從上圖可見,兩張王茂俊圖片中,上方左邊眉毛及下方右邊眉毛中間有一部分較淺色。至於SocREC影片中的被制服者右眼有類似特徵。
SocREC影片截圖
翻查兩段《看中國》影片,可以確認「唔驗全霉」的圖片確實從有關影片截取。[14][15]然而對比王茂俊在其Facebook專頁「亡人」的影片初段[16],可以在他調校鏡頭角度時看到背景,從王茂俊身後的冷氣機可以推斷,「斷眉」位置不同純粹是鏡像反射。
《看中國》影片截圖
「亡人」影片截圖
左手手背的紋身?
「唔驗全霉」根據《看中國》及《自由亞洲粵語》的影片[17]截圖,判斷王茂俊左手有紋身。翻查影片,王茂俊左手手背的確有紋身︰
《自由亞洲粵語》影片截圖
另一段放在「亡人」專頁上的《BBC》訪問影片[18]亦可見到相同紋身︰
《BBC》影片截圖
此外,翻查「唔驗全霉」引用的《眾新聞》圖片,實為SocREC影片截圖,翻查影片,左手手背未見有紋身。
SocREC影片截圖(經放大及剪裁合併)
SocREC影片截圖(經放大及剪裁)
參考影片另一張截圖,這名被制服者的手臂顏色顯示可能有紋身,但受影片質素所限未能確認。
不過,影片中人一年前沒有紋身而王茂俊現在有紋身,可以是因為他在這段期間紋身,不如「唔驗全霉」所言「王茂俊冒認韓寶生證據確鑿」。
為何能夠搭飛機?
王茂俊受訪時提到自己坐飛機前往英國[19],「唔驗全霉」質疑王茂俊被拘捕兼控告8項罪名,就算保釋亦可能須交出旅遊證件,無法坐飛機離開香港。
翻查傳媒報導,包括王茂俊在內的多名太子站暴動案被告在今年7月17日首次提堂[20][21],當時王茂俊已經離港,未有出庭應訊。警方拘捕疑犯後,如未能在48小時內把疑犯帶到裁判官前的話,只能夠在「有擔保人或無擔保人的情況下以合理款額擔保」[22],換言之無法要求交出旅遊證件。雖然涉及違犯《港區國安法》的情況例外[23],但王茂俊被捕時尚未立法。
因此,王茂俊雖然被指涉名多項罪名,但在提堂之前毋須交出旅遊證件,可以乘飛機離開香港。至於同案出庭應訊獲准保釋的被告,則被加入「期間不准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等條件[24],這是法庭按照《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D(3)(B)條可加入的保釋條件。[25]
結論
SocREC影片中的被制服者被問到名字時,其回答跟「王茂俊」相似,其眼眉特徵亦與王茂俊相符。此外,王茂俊為831太子站暴動案被告,並接受多家傳媒專訪承認自己是網上流傳的「韓寶生」。憑以上證據推斷,最合理的解釋為「韓寶生」名字屬誤傳,影片中被制服者為王茂俊。
至於Facebook專頁「唔驗全霉」的三項質疑中,第一項「斷眉位置」及第三項「可以離港」均不成立,而第二項「左手手背紋身」不足以推翻「王茂俊就是『韓寶生』」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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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太子831】訪問6名網傳「遇害」人士 全部清醒帶返警署或送院(傳真社),根據描述及SocREC影片(見註1),王茂俊為文中「被速龍壓頸的黑衣男子」。
見[2]。
【8.31倖存者】「大眼義士」韓寶生:我冇死 8.31晚我被捉去葵涌警署-新屋嶺後保釋 現孭8宗罪流亡歐洲 曾花11萬買船飛被呃 08年太陽花 7.1衝入立法會 一息尚存抗爭到底(看中國)
見[9]
見[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