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延長G-Dragon商標擁有權 GD離巢冇得繼續用

【on.cc東網專訊】韓團Big Bang隊長G-Dragon(GD)今年6月約滿YG事務所離巢,早前傳出將加盟美國Warner Music,但至今仍未正式公布。不過據韓媒報道,YG事務所上月申請延長「G-Dragon」的商標擁有權。YG於2003年首次註冊該商標,有效期10年,並於2013年申請延長10年,至2023年9月13日再申請延長,如無意外,其商標權續簽同樣將延長10年有效期。

不過,YG事務所與GD的合約於今年6月屆滿,據熟悉商標權的律師表示:「如果GD主張G-Dragon的商標權屬於自己而提出異議,該商標權持有人可能會變更,又或是YG事務所提前做好準備,不讓GD拿走商標權。 」不少粉絲得悉此事後對YG大表不滿,紛紛留言指YG應該將G-Dragon的商標權還給GD,亦有網民留言謂:「用不了G-Dragon,就用原名權志龍吧,也不會因此影響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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