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企圖姦洋醉娃 陪審團商討2天後判被告罪成

【on.cc東網專訊】五旬的士司機被指於前年5月凌晨,載一名16歲醉酒外籍少女到淺水灣陽明山莊附近,企圖強姦對方,再帶少女到酒店同床而睡。涉案的哥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在高院受審,辯稱是少女主動挑逗。陪審團由昨日早上(25日)開始退庭商議,至今(26日)下午以5比2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法官把案押後至2月16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54歲被告林少峯,被控於2020年5月16日,在黃泥涌陽明山莊附近企圖強姦女子X。控方在開案陳詞指,事主X案發時16歲,案發前一晚曾往赤柱與朋友飲酒,結果喝醉,及後更「斷片」失去記憶。案發當天早上,她醒來便發現自己在酒店房,被陌生的被告攬着。她驚慌大叫,往取個人物品後便離開,並隨即致電告知母親及報警。

控方續指,有保安員曾目睹醉酒的X登上的士,亦有片段拍攝到,被告在案發當日約凌晨2時,帶X往葵涌一間酒店。被告警誡下,一度承認「搞過」少女,並指看不到對方有太大反應,以為她同意。惟被告及後在錄影會面中,卻否認有說過上述的話,表示在行車期間,X突然從後座擒上前座主動挑逗,捉着他手摸她的私處。

案件編號:HCCC 7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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