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高院 索劉夢熊受訪錄音筆記 廉署逼商台《陽光》交資料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廉署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商台及《陽光時務週刊》交出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今年一月大爆特首梁振英競選內幕而接受訪問的錄音及採訪資料;商台表明不會配合,而《陽光時務週刊》則表示會作研究。據悉,事件牽涉劉夢熊懷疑刑事恐嚇及妨礙司法公正,以及特首梁振英涉嫌賄選兩宗調查。聆訊已定於本月二十七日進行。 就廉政公署入稟向兩家傳媒機構索取資料一事,入稟狀沒有透露有關新聞材料所涉及的刑事調查,但據悉是與劉夢熊懷疑刑事恐嚇及妨礙司法公正,以及特首梁振英涉嫌以行會職位換取支持,廉署已立案調查有人舉報他賄選有關。 曾拒配合 交律師處理 廉署由律政司代表入稟,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八十四(一)及(二)條,要求法庭批准檢取新聞材料,以進行刑事調查,入稟狀由律政司刑事檢控科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溫淑芬擬備,要求商台交出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及二十五日劉夢熊接受「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電話訪問的原始版本及未經剪輯錄音,又要求《陽光時務週刊》的出版商陽光時務有限公司,交出今年一月二十四日該周刊刊登的劉夢熊訪問的筆記、記錄及錄影錄音。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已排期本月二十七日進行聆訊,預計需要半小時。法庭一旦作出頒令,兩家傳媒機構需於七天內履行命令。 商業電台對外事務部回應指,今年五月收到廉署索取商台雷霆881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主持李慧玲訪問劉夢熊的聲音檔案,但基於新聞同業操守及慣例,商台沒有配合,但知會廉署已經將節目播出的訪問上載至商台網站資料庫,有需要重溫者可自行下載。此外,廉署昨日下午派人將傳票交到商台,商台現階段會交由律師處理。 《陽光》證收法庭文件 《陽光時務週刊》的公關部表示,今年一月刊登劉夢熊的訪問後,廉署曾向周刊索取採訪資料,他們則要求廉署按照法律程序申請,周刊已收到法庭文件,會研究廉署提出的理據再決定是否披露。 廉署在昨晚發表聲明指,廉署認同及尊重新聞自由,並一直依法進行調查和搜證工作。在搜證過程中,如有需要,廉署會透過法律程序取得調查所需的資料。鑑於案件涉及新聞材料,性質敏感,並涉及公眾利益,廉署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根據有關法例向高等法院依法提出有關申請。入稟狀已列明申請的詳情,答辯人如基於任何理由不願意交出有關材料,可根據入稟狀列出的程序,於八月二十七日於高等法院聆訊時提出理據,由法庭作出裁決。 廉署:列明可交法庭裁決 事緣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捲入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賄賂案,今年初他和東方明珠石油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坤,相繼被廉署拘捕。 劉夢熊獲保釋後,接受《陽光時務週刊》專訪,又與商台做電話訪問,質疑特首梁振英「恩將仇報」,聲稱賄賂案是政治逼害。案件編號:高院雜項一九○二、○三──二○一三。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