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意檢討獨留兒童在家法例

根據法例,現時把16歲以下少年或兒童獨留家中可能構成刑事罪行。在立法會會議上,多名議員要求政府檢討有關限制。

民建聯的陳鑑林表示,16歲以下的青少年,已有自理能力,關注政府會否檢討,將相關的年齡下調。民主黨的黃碧雲就認為,政府應為在職婦女提供更多託管服務,並擴大現行計劃的名額和範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現時處理獨留兒童在家個案的做法具備足夠彈性,讓有關當局在處理個案時可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兒童的年齡等。當局現階段沒有計劃檢討相關法例。

他又說,十分關心兒童的託管服務,對於0至6歲的幼兒,現時有2.9萬個託管名額,以及社區褓母服務,在課餘託管方面,亦有約5500個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