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重建遭逼遷書店租戶敗訴

兩名於觀塘市中心的租戶及一名業主不滿市建局的觀塘重建項目逼遷3人,並且賠償不合理,拒絕搬走,更遭地政總署指控3人霸佔官地,入稟收回土地業權。案件今於區域法院作聆訊,3名被告人分別為輔仁街凌記書店的陳立民、仁愛圍偉利模型公司的陳建忠,及新隆大樓居民謝慧蓮。

法官先處理書店租戶陳立民案件,代表控方律師表示,地政署早於去年3月刊登通告,並張貼於相關店鋪外要求涉案答辯人搬離,更曾經過律師樓作書面通知,惟3人均沒離開。控方指,被告人於答辯書提出三個理由反對政府收樓,一是賠償過低,未有作出妥善安排,二是質疑政府提早收樓,重建項目2014年才動工,3是認為項目並非如政府所言作「公共用途」,只是興建私人樓宇。

法官周兆熊認為,陳提出的理由非合理抗辯理由,認為政府已依照法例程序收地,非提早收樓,法例亦定明無需特別述明土地作何樣公共用途,判處政府收地要求勝訴,被告需繳付去年6月起至今的現行市價的中間收益及訟費。

法庭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