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界促加強規管醫學美容

在DR醫學美容集團接受靜脈輸液療程後,出現敗血性休克的一名女病人,延至早上不治。醫學界及消委會都認為,要加強針對醫學美容的法例規管。

立法會醫學界代表梁家騮認為,事態嚴重,認為政府經調查後,應該盡快交待美容公司、負責的醫生和培植細胞的科技公司,三者的關係。他又指,現時美容公司只要申領商業登記證後,就可以運作,法例上存在漏洞,認為政府應該規管聲稱經營醫療業務的公司。

醫委會成員麥列菲菲不評論事件,但認為現時的美容療程須受監管。醫委會會待死因庭完成司法程序後,主動介入調查。她又說,作為專科醫生,應該憑良心負專業責任,如果無能力做手術,就應轉交合資格人士做。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加強立法規管醫學美容刻不容緩。她指出,消費者接受推銷時,不懂區分哪些療程,屬於美容中心可以處理的類別,而顧客往往支付訂金後才接觸到醫生,屆時即使了解治療風險,亦難以退訂。

消委會過去9個月收到19宗,有關整形、注射美容療程的投訴,比去年全年的12宗多,而有關血清、血小板美容的投訴,九個月內就有兩宗。劉燕卿呼籲消費者,要考慮醫學美容療程的必要性,以及美容公司提供的資料是否足夠,才決定選購。

有律師指,如果有證據顯示有醫生或化驗所人員是刻意冒險,嚴重疏忽導致他人死亡,可能構成誤殺。律師又指,英國和香港都有相關案例可以援引,但首先要警方掌握足夠證據,顯示有人不跟指引或違反操守,嚴重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