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上訴 料維持原判

薄熙來上訴 料維持原判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原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正式就其無期徒刑判決,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法院已經受理,案件是否開庭成為一大懸念。有消息稱,二審只會審查初審中提交的書面證據記錄,意味着薄不會有「二次表演」的機會。專家稱,除非辯方提供新證據,否則改判機會很微。 山東省高級法院昨日通報,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濟南市中級法院於上月二十二日一審宣判。閉庭後,在上訴期限內,薄熙來不服一審判決,向該院遞交上訴狀。本月八日上訴期滿後,本院經審查,依法決定予以受理。通報沒交代二審會否開庭。 薄熙來被控受賄逾二千萬及貪污五百萬元,同時涉嫌在英商被殺案中濫用職權。案件一審開庭五天,薄當場翻供,自辯過程通過法院微博轉播。薄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據稱他聞判後,庭上高喊司法不公。 新加坡《聯合早報》昨天引述熟悉案情的人士透露,早在九月二十二日案件宣判當晚,薄熙來已口頭表明要上訴,並趕在九月三十日,即國慶長假之前,向山東省高級法院提交上訴狀。 至於二審是否延續一審的模式開庭審理,讓薄熙來有「二次表演」的機會,該報引述相關人士表示「不一定開庭審理,也可能是書面審理」。 但北京律師毛立新對中通社說,根據規定,若被告對一審認定的證據有異議,法院應開庭審理。「薄案一審的情況表明,薄對事實均提出否認,被告律師也為他作無罪辯護,按照法律規定應開庭審理。」 外界一般相信,由於薄案並非普通司法案件,改判機會微。毛立新表示,目前並不能判斷薄是否會獲得從輕刑罰,這「仍要看二審是否會提出新的從輕量刑情節。」 法律人士指出,按照中國法律,二審應當在兩個月之內審結,若特殊情況可延長,須報請最高法院批准。若以薄熙來提出口頭上訴的日期推算,正常情況下,薄案二審應當於十一月二十二日前後審結。 中共三中全會確定在十一月召開,但具體日期未公布。有分析認為,薄案二審可能趕在全會召開之前定案,以避免薄案成為會議期間的雜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