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討論區發帖文涉炸軍營判囚4年半

一名男子於2017年在一個討論區發帖文指「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名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4年半。法庭要求懲教署為被告安排心理及精神治療。 27歲被告陳振銘被控於2017年11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製造爆炸品,即硝酸甘油。辯方求情時引述爆炸品專家報告所指,硝酸甘油屬於敏感且穩定化學物質,少量並不會令房屋受損。涉案帖文的60個回應均帶侮辱被告成分。被告多次考DSE最高分亦只有15分,只有中六學歷卻自封為「歷史學家」,可見他活在自己的世界。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表示,涉案帖文教授所製的硝酸甘油,可導致人命傷亡或更嚴重後果,被炸的未必是目標人物,可能是製作硝酸甘油的人士或運送途中附近地點的無辜市民,假若硝酸甘油是以玻璃和金屬容器盛載,爆炸後碎片更會傷及他人,殺傷力比TATP或手榴彈更為厲害。高登討論區作為網上公眾平台,帖文可廣泛轉載,會員或非會員均可瀏覽帖文,涉案帖文雖只有60個回應,但閱讀帖文而沒回應的一定不少於60人。 法官說,考慮案件發生在反修例風波之前,被告智力正常,犯案時深思熟慮、有邏輯、有意識,不會因為他心理狀況而減低量刑,將量刑起點設為監禁5年。被告同意案情節省法庭時間,案發於2017年,但被告在2021年才被起訴,法官認為控方若更快捷及有效地運用這3年時間,便不會造成不必要延誤,經酌量減刑後,判被告監禁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