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會否引《港區國安法》 譚惠珠指視乎事件性質

七一會否引《港區國安法》 譚惠珠指視乎事件性質

《港區國安法》條文列明的罪行之一是恐怖活動罪,當中包括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電力設施等。 多名港區人大代表晚上回港,被問到如果有人於七一有以上行為,當局應該以原有法例還是《港區國安法》處理?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推測性問題難以回答,要視乎事件性質,包括行為嚴重程度,例如是否造成嚴重傷害、令港人感到受恐嚇。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則認為,如果有人以身試法要自己小心,至於執法部門或檢控部門如何處理,應該交由部門自身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