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電子李在鎔不就行賄案重審判囚兩年半上訴

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對行賄案重審被判囚兩年半,決定不上訴。 李在鎔方面表示,虛心接受法院判決結果,決定不再提起上訴。但獨立檢察組相關人士表示,李在鎔放棄上訴並不代表檢方不作抗訴,內部正在討論。 由於案件上訴期限今日截止,若檢方不提起抗訴,對李在鎔的重審判決正式生效,長達四年的李在鎔行賄案將劃上句號。 李在鎔被指在2017年二月,向時任總統朴槿惠和親信提供近三百億韓圜賄賂,幫助其繼承經營權而被公訴。 首爾高等法院上星期作出重審宣判,李在鎔被判監兩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