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控誹謗 《信報》上訴押後裁決

《信報》今提出上訴。

中原地產控告《信報》於10年刊登兩篇財經專欄評論的誹謗案,高院去年裁定其中一篇文章,提及「出術」和「造市」字眼,屬誹謗中原地產,加上《信報》在港有廣泛讀者群,特別是有關地產及經濟的新聞,同意中原地產因此承受名譽損失,《信報》須賠償30萬元。《信報》今提出上訴,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代表《信報》的資深大律師鮑永年指,整合地閱讀涉案兩篇由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師及策略師羅家聰撰寫的文章,第二篇是延伸首篇評論,而不是建立事實。惟原審法官太快將個別用字歸納為誹謗。 代表中原地產一方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則指,雖然文章在專欄刊登,但不等於是評論,認為該些字眼意圖傳遞事實。他又指即使上訴庭法官有不同的意見,但若認為原審法官歸納合理,便不應推翻原審裁決。 上訴人為《信報》東主兼出版商信報財經新聞有限公司及涉案文章刊登時的總編輯陳景祥。答辯人為中原城市指數有限公司、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中原網頁有限公司,分別負責編製指數、從事地產代理業務及管理上載指數的網站。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