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職員涉隱瞞親戚競投工程 官疑校方默許判脫罪

【on.cc東網專訊】中文大學伍宜孫書院一名女院務主任,被指在書院工程項目招標過程中,將項目判予妹夫的公司,卻未有向校方申報2人的親戚關係及隱瞞利益衝突。其妹夫又涉與2名書院職員串謀,以名下其他公司及冒充他人公司去發出虛假報價,以營造有其他公司競標的假像,從而獲得書院49個項目工程,涉及的工程費用逾210萬港元。該女院務主任、其妹夫及2名職員事後同被廉署拘捕,其中3人早前在區院否認控受審,今(28日)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4名被告依次為公司東主彭兆衡(38歲)、院務主任李珮珊(43歲)、伍宜孫書院行政主任石曉風(40歲)及善衡書院二級計劃協調員梁祐誠(36歲)。彭被控5項偽造罪,另分別與石及梁被控2項串謀詐騙罪。而李則被控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屬交替性的欺詐罪。3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而梁早前已承認控罪及在審訊時出庭作證,但他今申請推翻認罪答辯。法官聽罷其陳詞後,決定將他的申請押後至6月28日頒布決定。

法官今日裁決時表示,證供顯示書院在有需要進行工程項目時,或會出現先進行甚至完成工程、事後再補回單據讓中大商務組批核的「先斬後奏」情況。而法官不能排除,中大商務組默許這種繞過指引來完成工程的可能性,這亦削弱了有關指引條款的重要性。法官因此裁定,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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