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決定:須堅持特首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

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決定提到,會議認為,行政長官既要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也要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必須堅持行政長官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原則。 決定提到,這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基本要求,是行政長官的法律地位和重要職責所決定,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望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客觀需要,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必須為此提供相應的制度保障。